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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安全技术研究院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电子信息安全技术研究院燃气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电子信息安全技术研究院燃气工程

 

  投资额:100万元

  工程类别:科研用房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内容

  投标人应满足电子信息安全技术研究院燃气工程的施工需求,施工范围为: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投标申请人必要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条件:①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②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

  4、须具备安全施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申请人经营中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申请人在近三年(2010年12月至今)履约历史中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以自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 1:30,13:00 ~16:00(节假日除外),报名,只有登记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才能申领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审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合格投标申请人可自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1:30,13:00 ~16:00(节假日除外)。

 登记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携带(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B本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外地进京企业)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说明:合格投标人数量多于7家时,择优选择7家投标。投标人少于或等于7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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