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股份: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4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079 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有否决的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议增加一项临时提案:《关于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调整的议案》;上述临 时提案由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3年12月12日提出 并书面提交董事会,2013年12月14日,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披露了《关于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除此之 外,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的临时提案提交。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股东出席情况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 1 号瀚海海运仓大厦 508 室 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72,300,347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0 股,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72,300,3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1%。 公司 5 名董事,3 名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公告以及《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分别于 2013 年 12 月 4 日和 2013 年 12 月 1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端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决议: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更换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更换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472,000,000 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72,300,347 股 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0 股赞成, 472,300,347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反对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原因:股东要求《公司章程》中必须明确 董事具体人数。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解除购买国赫宫商业房产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解除国赫宫商业房产的议案。表 决结果为:472,300,347 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5、关于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调整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关于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调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472,300,347 股赞成,0 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同意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林啸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发表了法律意见。其意见为: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参会董事签名的《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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