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达鑫: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13-12-24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购买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含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含子公 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 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自筹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以下无正文) 1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购买 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叶伟明 翟占江 郑欢雪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2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互联网风云人物名录
世界500强公司简介及名录列表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信息
各行业展会简介
各行业展会开展预告信息
政府企业招标公告
政府企业中标信息
全国科技园区简介
公司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