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思软件

提交需求|联系我们|请电400-603-8000

滨江集团:关于与杭州普特元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4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3—05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杭州普特元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合
                           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杭州普特元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普特元腾投资”)于2013年10月11日就余政储出(2012)48、49号

地块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1。根据项目的开发经营需要,公司于

2013年12月23日与普特元腾投资签订《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就杭

州滨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以下简称“滨普公司”)增资等事宜

做出补充约定。

        普特元腾投资系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投资基金,是公司控股股

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合伙企业。滨普公司为公司

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莫建

华先生担任滨普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普特元腾投资及滨普公司系公

司的关联方。公司与普特元腾投资签订《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构成

关联交易。

1
    详情请见公司 2013 年 10 月 12 日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2
    杭州滨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余政储出(2012)48、49 号地块项目的开发主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戚金兴先生、朱慧明先生和莫建华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

事一致审议同意该事项。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普特元腾投资: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江干区太平门直街260号

三新银座2216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普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

经营项目:服务;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滨普公司:住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逸盛路179号4楼-1;

法定代表人:莫建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普特元腾投资与公司各

出资500万元,各占滨普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

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滨普公司:住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逸盛路179号4楼-1;

法定代表人:莫建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普特元腾投资与公司各

出资500万元,各占滨普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

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普特元腾投资按股权比例向滨普公司增资,以货币方式出

资。

    五、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普特元腾投资与公司按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滨普公司增资,

其中普特元腾投资增资 500 万元,公司增资 500 万元。滨普公司的注

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到 2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双方仍各持

有滨普公司 50%股权。

    2、公司对项目的实际出资以1000万元为限,项目开发建设的其

余资金全部由普特元腾投资负责提供。

    3、公司不承担项目风险,普特元腾投资及滨普公司确保公司对

项目的实际出资年化收益率为 16%。

    4、《合作协议》的其它约定不变。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普特元腾投资按股权比例向滨普公司增资,有利于项目的

开发经营。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 201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与普特元腾投资签订了《合作协

议》(详情请见公司 2013 年 10 月 12 日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2、2013年11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江房产建设管理有

限公司与滨普公司签订《房地产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合同书》,接受滨
普公司委托进行项目的开发管理,预估的委托开发管理费约 20856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11月27日公告《关于与杭州滨普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项目委托开发管理合同书>的公告》)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普特元腾投资按股权比例向滨普公司增资,有利于项目的

开发经营。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

易决策程序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互联网风云人物名录
    世界500强公司简介及名录列表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信息
    各行业展会简介
    各行业展会开展预告信息
    政府企业招标公告
    政府企业中标信息
    全国科技园区简介
    公司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