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汽车: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4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松辽汽车 编号:临 2013-038 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本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 投票表决方式。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5,830,8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4.90 (三)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所列提案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 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小平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其中 4 人出席,其他 2 名董事因公务缺席本次会 议,另有 1 名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全部出席。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1 二、提案审议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通过 (%) (%) (%) 《关于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1 55,830,800 100 0 0 0 0 是 变更的提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 2 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借 55,830,800 100 0 0 0 0 是 款提供担保的提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述提案的表决票样及整个表决、统计过程由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 分所王胜禹律师、赵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24 日 2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互联网风云人物名录
世界500强公司简介及名录列表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信息
各行业展会简介
各行业展会开展预告信息
政府企业招标公告
政府企业中标信息
全国科技园区简介
公司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