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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核定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5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62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核定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晋德有限公司
    ●本次核定担保最高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40,000 万元、
      12,9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
出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董事 8 名。董事 CHIOU JUSTIN ISSAC(贾斯汀)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
会议,委托董事蔡晋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晋
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审议并表决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核定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项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该项议案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现就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晋德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其融资能力,
经 2013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一致通
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核定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 2014 年度由公司与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公司在大陆投资设

                                    1
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晋德有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核定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晋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平原龙门经济开发区;法
定代表人:蔡永龙;注册资本:7,980 万美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档五金制
品、紧固件、钨钢模具、钢丝拉丝以及高档五金制品的研究和开发业务;与本公
司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本公司持股 75%,控股股东晋正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5%。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晋德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
币 94,733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0,73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39,898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53,998 万元,短期借款为人民币 10,850 万元,应付票据
为人民币 13,890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4,333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528
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及形式:上述担保为公司与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或
该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按股权
比例为晋德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核定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其中,公司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比 75%;晋正企业股份有限
公司(或该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
司)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比 25%。公司与控股股东晋正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的
其他公司)为晋德有限公司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
担保的各类贷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融资内容仅限于 2013 年已经订
立尚在有效期内的、以及 2014 年订立的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晋德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保证控股子公司
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
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与全体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2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
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健康,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由公司与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公司在大陆投资设立的除本
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按股权比例为晋德有限公司提供融资
担保,核定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公司担保最高金额为人
民币 30,000 万元,占比 75%;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或该公司在大陆投资设
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比 25%。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晋德提供人民币 12,900 万元银行贷
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额度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
对值的 7.33%。除此之外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 2013 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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