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5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3-046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上午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董事 9 名。除独立董事赵鹤鸣先生以传真方式表决外,其他董事均以现场 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一致行 动协议书到期暨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 1、在《一致行动协议书》到期终止后,自然人股东庞绍熙及其亲属庞鹰、 庞可伟、钟献宗、钟礼花、李平波、徐正峰和除庞绍熙、庞鹰、庞可伟外的公司 及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主要管理人员吴建明、周黎 霞、曹飞、顾革新、薛利军、李欣、徐敏在内的共计 14 名自然人股东不再构成 一致行动人,不再承担一致行动人的相关义务和责任。 2、因目前没有新的《一致行动协议》或其他一致行动安排行为和事实的情 形,公司目前无一致行动人。上述十四人中的庞绍熙、庞鹰、庞可伟、钟献宗、 钟礼花、李平波和徐正峰 7 人,虽然存在亲属关系,但因没有继续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也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的行为和事实,所以也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3、因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分散,且没有一致行动人在重大事项上一致行动 从而共同控制公司,因此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书到期暨公 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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