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展:独立董事对更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13-12-21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更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就更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鲍涌波先生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因此不能履行职 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免去鲍 涌波先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 委员职务。 2.王海滨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王 海滨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同意将公司董事更换事宜按照规定程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力、梅慎实、余菁、刘江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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