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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精机: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5
证券代码:002013         证券简称:中航精机         公告编号:2013-068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14: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E 座 5 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405,975,82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股的 56.6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405,975,82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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