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维通信: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5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3-055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8 日 以通讯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 次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王可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 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共计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其中没有监事、独立董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 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配偶及直系近亲属,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 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 职人员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未参与其他类似的激励计划,不存在最近三年 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或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依据公司相应的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 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获授公司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13名激励对象均为 在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深圳市信 1 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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