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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光电: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1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3 临 047 号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
     公司拟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 9,774.90
万元调减为 6,550 万元;同时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
更为出资新设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由新公司继续实施半导体照明
光源产业化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6,550 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不适用
    一、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2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非公开发行 72,670,000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57,094,300.00 元,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 425,180,210.14 元。募集资金净额将分别用于
“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半导体照明光源用 LED 器件产业化项目”、“功
率型红外监控系统用 LED 外延材料、芯片及器件产业化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四个项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及公
司实际情况,2013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下
的 4,18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向用于“高亮度超薄 LED 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
目”,并将提交公司 201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1
                                              项目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万元)    投资额(万元)

 1      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                13,954.90       9,774.90

 2      半导体照明光源用LED器件产业化项目       19,570.24      19,570.24

        功率型红外监控系统用LED外延材料、
 3                                              21,919.64      21,919.64
        芯片及器件产业化项目

 4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43.66       5,243.66

        高亮度超薄LED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
 5                                               4,180.00       4,180.00
        项目

               合   计                          64,868.44      60,688.44

     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本次拟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 9,774.90
万元调减为 6,550 万元。
     2、根据 2012 年 10 月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协同创新的决
定》和江西省科技厅于 2013 年 7 月出台的《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体
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司结合自身条件拟联合江西圆融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融光电”)、研创光电科技(赣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研创光电”)共同组建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暂定名,以
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协同创新公司”),其中联创光电为龙头企业,圆融光
电和研创光电为协同企业,共同出资 8,000 万元组建协同创新公司,公司出资
6,5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81.8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 2013 年临 046
号《对外投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半导体照明光源
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出资新设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
由新公司继续实施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具体生产规模根据市场情况确
定。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15.41%,本次变更募投项

                                    2
目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于 2011 年 7 月 19 日经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
会(赣工信投资备[2011]0706 号)备案,在本公司科技园区内由公司实施,总
投资 13,954.90 万元,建设工期 18 个月,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0 万盏 LED 路灯、
LED 隧道灯、150 万支 LED 日光灯、300 万只 LED 球泡灯的生产能力。该项目计
划投入募集资金 13,954.90 万元,截止目前已使用募集资金 6,232.13 万元,其
中项目投入 532.13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700 万元,尚未使用的资金存储
在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1、“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可行性报告投资预算于 2010 年开始编制,
距今历时较长,募投项目中部分设备原来可选择的种类以及厂家较少,近两年因
市场变化和新产品的不断推出,部分设备价格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
    2、随着 LED 行业工艺技术、工艺装备等持续不断的技术改进和创新,募投
项目的部分生产线建设需要的投资低于投资概算。
    3、2012 年 10 月,江西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协同创新
的决定》,江西省科技厅于 2013 年 7 月出台了《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
体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以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半导体照
明、光伏、风能与核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航空制造、金属新材料、非金
属材料、生物、绿色食品、文化及创意)为核心,以江西省省龙头企业(联盟)
为主体,关联企业参与,集聚各类资源设立股份制的协同创新实体。《办法》还
明确将对每个协同创新实体给予资金扶持,其中江西省财政引导资金为 2,000
万元,并要求创新体所在市政府同比配套财政引导资金 2,000 万元,省、市财政
资金原则上三年后归还。
    公司被列为首次批准设立协同创新公司的龙头企业之一。根据江西省战略性
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公司通过与圆融光电、研创光电共同出资设立江西联融新
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来实施公司“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能够充分
争取政府资金扶持,获得国内外相关院校与企业的技术合作支持,通过利益机制


                                    3
和协同创新,整合利用产业链资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具有明显技术
优势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加快公司半导体照明产业的发展和技术提升,促进
LED 产业发展,实现 LED 产业的规模效益,从而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
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情况和风险防范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 2013 年临 046 号《对外投资公告》。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及合法合
规性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不存在不利影响。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履行
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本次变更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变更
合法合规。
    3、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保荐机构、专项资金存管银行的全
面指导和监控下进行,并严格按照保荐机构、专项资金存管银行的意见进行操作。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不利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本次变更的
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述,同意公司将“半
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由 9,774.90 万元调减为 6,550 万,
同时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出资新设江西联融新
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由新公司继续实施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
    监事会意见: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
合法有效。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不存在不利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
理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本次变更的信息披露
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述,同意公司将“半导体照


                                     4
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由 9,774.90 万元调减为 6,550 万,同时
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出资新设江西联融新光源
协同创新有限公司,由新公司继续实施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
    保荐机构意见: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皆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生产经
营及未来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联
创光电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联创光电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
施。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保荐人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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