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宁达: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13-12-25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有利于补充其营运资金,促进其主营业务健康发
展,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良好,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
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苏武俊
任 红
王新安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互联网风云人物名录
世界500强公司简介及名录列表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信息
各行业展会简介
各行业展会开展预告信息
政府企业招标公告
政府企业中标信息
全国科技园区简介
公司新闻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