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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乐科技: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及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1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 2013-055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债务清偿协议及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鉴于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乐科技”)、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
称“华融资产”)三方签署了《债权转让合同》,黄山头已将其对凯乐科技享有的债权
人民币 689,000,000.00 元及其项下的相关权益转让给华融资产,华融资产成为凯乐科
技的债权人。凯乐科技作为债务人,为履行此笔债务偿还,经双方友好协商,凯乐科
技与华融资产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明确了债务及债务履行方式。同时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3-047)和《关
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登记的公告》(临 2013-048)中所描述的凯乐科技向华融资产
贷款 5.8 亿事项中止,并将凯乐科技持有的黄山头 79.01%股权及持有的武汉凯乐宏图
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华融资产,作为凯乐科技向华融资产贷款担保变为对
该《债务清偿协议》中所述债务本金及资金占用费的质押担保。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0 月 12 日在北京成立。公司性质为非银
行金融机构。公司注册资本为 25,835,870,462 元。经核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
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
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
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
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协议标的基本情况
    华融资产因收购债权行为而对凯乐科技享有的人民币 689,000,000.00 元债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乙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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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债务金额
    乙方确认,截止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对甲方负有的债务为人民币 689,000,000.00
元。
    (三)还款期限:本协议约定的债务偿还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24 个月。
    (四)债务履行方式:甲方同意以人民币 580,000,000.00 元作为债务本金,以人
民币 106,600,000.00 元作为乙方延期偿还的资金占用费,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
间和方式进行偿还。
    (五)债务本金的偿还及资金占用费的支付
    1、债务本金的偿还
        还款期数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第1期                   2014 年 11 月 7 日        17400 万元
         第2期                   2015 年 5 月 7 日          5800 万元
         第3期                   2015 年 11 月 7 日        34800 万元
          合计                                             58000 万元

    2、资金占用费用的支付
        还款期数                     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第1期                   2014 年 5 月 7 日          3208 万元
         第2期                   2014 年 11 月 7 日         3261 万元
         第3期                   2015 年 5 月 7 日          2245 万元
         第4期                   2015 年 11 月 7 日         1946 万元
          合计                                             10660 万元

    (六)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 6 个月后,如乙方有提前还款意向,应提前一个月向
甲方提出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照“提前还款额+提前还款额*11%*(债务偿还到
期日-提前还款日)/360”从债务本金及资金占用费用总额中减免,每次提前还款金额
不低于 5000 万元。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协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审议通过,10 名参会
董事一致表决同意。
    六、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能够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资产的有效、
合理利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债务清偿协议》;
    3、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 79.01%股权质押协议;

                                         2
4、武汉凯乐宏图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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