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田股份: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6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0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5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大厦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叶远西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349,4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57%。6名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 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 议案》。 表决结果:349,440,0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结果:349,440,0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聘2013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49,440,000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 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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