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6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3-057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于 2013 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 料于 2013 年12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 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对电力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15,000.00万元,增资后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5,000.00 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对旷达电力公司进行增资1.50亿元,是基于电站业务的 资金需求及公司新能源领域发展需求,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电力全资子公司增 资1.50亿元。 以上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登载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9)。 2、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电力合资子公司设 立电站项目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合资孙公司深圳旷达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出资 500.00 万元设立电站项目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合资公司设立电站项目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将 扩大公司在国内光伏电站领域的影响力,进一步拓展公司国内电站建设市场,保 证公司光伏电站业务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盈利 能力。同意电力合资公司设立电站项目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登载的《公司关于电力合资公 司投资设立电站项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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