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城股份: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告日期:2013-12-26
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未来三年 (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充分听取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建议与意见,结合行业特点,在 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制定了未来三年稳定、持续、积极的分红政策,能 够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更好地保护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发表意见人:周宝成、孙利军、郑春美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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