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6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3- 079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特别提示: 1、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无增加、修改或否决 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3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四 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同时开通网 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3年12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 年12月24日15:00至2013年12月25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主持。本次股 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2、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6名,代表股份111,231,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5.667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 108,4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3.744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 东人数为44名,代表股份数量 2,826,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2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 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交 易对方,张静女士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配 偶。因此,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静女士作为关联方予 以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8,405,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786,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 反对39,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交 易对方,张静女士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配 偶。因此,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静女士作为关联方予 以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8,405,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772,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 反对39,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弃权1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交 易对方,张静女士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配 偶。因此,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静女士作为关联方予 以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8,405,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772,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 反对39,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弃权1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洛克伍德收购并持有文菲尔德49%的权益对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重大影响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交 易对方,张静女士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配 偶。因此,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静女士作为关联方予 以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8,405,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772,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 反对39,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弃权1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收购文菲尔德(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44.36%权益的第二阶段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交 易对方,张静女士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配 偶。因此,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静女士作为关联方予 以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8,405,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772,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 反对39,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弃权1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133,0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反对84,2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 1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3-2015年)分红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111,133,0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反对84,2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 1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交 易对方,张静女士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配 偶。因此,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静女士作为关联方予 以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8,405,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772,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 反对39,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弃权1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2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 订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版)》 等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文泽雄、杨威两名律师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 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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