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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13-12-26
                 天齐锂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提名蒋卫平、吴薇、邹军、葛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家生、向显湖和吴锋为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
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谨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业务专长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
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
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
合法、有效;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含3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下无正文)
                 天齐锂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

换届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家生                    杨 军                         何燎原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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