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关于放弃向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6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放弃向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概述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下达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13 年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通知》(财企2013313 号),
为支持火电企业生存与发展,改善火电企业经营状况,财政部、国资
委通过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吉林省
能源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交总”)逐级向通化热电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化热电”)注资 4 亿元。
通化热电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注册资本 34,902.67 万元。公司放
弃本次向通化热电增资,由吉林能交总向通化热电注入资本 4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通化热电注册资本增加至 74,902.67 万元,吉林
能交总持股比例由 60%变更为 81.36%;公司持股比例由 40%变更为
18.64%。由于近年来通化热电持续亏损,且已资不抵债,公司投资收
益为负数且投资成本已减至为零,经比照相关规则及本公司的公司章
程,该放弃权利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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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设立时间:2005年4月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化市东通化街东明路868号
法定代表人:周大山
注册资金:34,902.67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220500000010724
税务登记证号码:22050377420690X
经营范围(主营):热电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生产
经营电力、热力及相关产品;承揽电/热站设备运行维护业务。
2、经营情况
截止 2013 年 11 月 30 日,通化热电资产总额 14.62 亿元,负债
总额 19.90 亿元,资产负债率 136.16%。发电量 105,679 万千瓦时;
发电利用小时 2,642 小时,标煤单价 577.63 元/吨,2013 年 1-11 月累
计亏损 1.2 亿元。
3、股权结构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增资前 增资后
1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20941.6 60941.6 60% 81.36%
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3961.07 13961.07 40% 18.64%
3 合计 34,902.67 74,902.67 100% 100%
增资前后,通化热电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公司仍为其参股单
位。
4、最近两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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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1-11 月份
资产总额 1,586,761,211.19 1,506,929,849.40 1,461,728,719.58
负债总额 1,828,786,185.59 1,914,941,473.85 1,990,226,718.07
应收款项总额 92,161,176.15 85,005,776.87 51,553,508.15
净资产 -242,024,974.40 -408,011,624.45 -528,497,998.49
营业收入 575,760,038.30 453,874,665.03 371,814,240.29
营业利润 -229,149,537.39 -187,087,834.39 -137,192,898.23
净利润 -224,567,978.65 -165,986,650.05 -120,486,374.04
(2011 年、2012 年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3 年 1-11 月未经审计。)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设立时间:1988 年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 5688 号
注册资金:112,129 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220000000057209
税务登记证号码:220102123921440
经营范围(主营):开发建设电力、地方煤炭、交通项目、电力、
交通建设所需钢材、水泥等。
该公司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的第一大股
东。
吉林能交总本次向通化热电注资 4 亿元,出资方式:现金。通化
热电委托中介机构对其净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值公允。
公司本次如不放弃向通化热电增资扩股出资权,且保持现有的持
股比例,需支付 26,667 万元现金,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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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董事 6 名, 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
弃对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五、公司董事会决定放弃对通化热电本次增资的说明
通化热电是公司与吉林能交总共同出资建设 2×20 万千瓦电站,
2008 年投产以来,因受电煤价格持续上涨,机组利用小时低,以及
财务费用高的影响,一直处于亏损的局面。在目前吉林区域电力市场
持续低迷情况下,通化热电经营状况改变十分有限。为保护广大股东
的利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过审慎研究,决定放弃
本次对通化热电增资。
六、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吉林省能源交通
总公司拟对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
华评报字(2013)第 567 号)的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通化热电资产账面价值为 154,725.75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
为 205,354.6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0,628.85 万元。
评估后通化热电资产评估价值为 153,139.3 万元,负债评估价值
为 208,098.67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4,959.37 万元,净资产较账
面值增值-4,330.52 万元,增值率为-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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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通化热电经评估后,净资产为负值,此次增资不能以此次净
资产评估价值做为股权对价依据。因此,此次吉林能交总注资以注册
资本做为股权对价依据,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此定价是公允、合理的。
2、通化热电增资完成后,通化热电注册资本由 34,902.67 万元增
加至 74,902.67 万元,吉林能交总出资额由 20,941.6 万元变更为
60,941.6 万元,持股比例由 60%变更为 81.36%;公司出资额 13,961.07
万元保持不变,持股比例由 40%变更为 18.64%。
3、放弃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放弃增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的专项意见
1、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吉林省能源交通
总公司拟对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
华评报字(2013)第 567 号)的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通化热电资产账面价值为 154,725.75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
为 205,354.6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0,628.85 万元。
评估后通化热电资产评估价值为 153,139.3 万元,负债评估价值
为 208,098.67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4,959.37 万元,净资产较账
面值增值-4,330.52 万元,增值率为-8.55%。
2、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
次增资扩股定价公允,有利于通化热电持续经营;未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在吉林区域电力市场的份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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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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