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发利:2014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6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79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销业务结算 货币主要为美元,且自业务合同签署日至收汇日周期较长,一般为 1~3 个月,因 此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应对汇率波动风 险,锁定成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章程和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仅指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即银行与客户 签订远期外汇合约,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 照该合约签订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进行无锁定的单边交易,所有 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 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 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 交易。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将募 集资金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计价。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 公司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公司根据外销业务的实际情况,开展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的远期结售汇业 务相当有必要。 三、2014 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和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 2014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 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金额控制在 3.10 亿美元以内,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邹剑 寒先生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仅指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 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25 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等有关规定。公司 2014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公司从事的远期结售汇业 务)的总金额控制在 3.10 亿美元以内,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 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即远期结售汇 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且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因此,公司 2014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 部控制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要求。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2 月 25 日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互联网风云人物名录
世界500强公司简介及名录列表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信息
各行业展会简介
各行业展会开展预告信息
政府企业招标公告
政府企业中标信息
全国科技园区简介
公司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