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电缆:关于签订海外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6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3-105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海外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署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收到与孟加拉电力发展局签订的关于中央配电项目导线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PD/CZPDP/BPDP/Pkg-18/670),合同金额为 5,494,786.72 美元,合同标的为架空 绝缘导线。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孟加拉电力发展局,成立于 1972 年,其在孟加拉除了大都会达卡以及其周 边地区之外的其他所有城市地区的输变电规划、建设、发电运行、输电设备运行 中享有很高的权威。 孟加拉电力发展局除此次合同外未与我公司发生过类似业务交易,孟加拉电 力发展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5,494,786.72 美元 2、结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信用证支付相应货物合同价格的 15%预付款。(2)货物装运后,信用证支付所发货物合同价格的 75%。(3)货物 验收后三十天内,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及相应的采购方签发的验收证明后,信用 证支付所收货物合同价格的 5%。(4)质保期过后三十天内,信用证支付所收货 物合同价格的 5%。 3、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由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4、合同生效时间:201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收到该 合同)。 5、合同履行期限:十八个月 6、违约责任:卖方延迟交货或延迟相关服务,将支付违约赔偿(合同价的 0.5%/每周),赔偿金直接从合同中减去;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完 货或者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在发生以上两种错误时,供方未能 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 10 天内解决问题的话,买方将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供 方的违约而终止合同,同时支付因上述情况导致的超预算费用。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次合同的能力,公司 将及时、保质履行本次合同。 2、该份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 2012 年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 1.78 %。 3、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 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 4、公司此次与孟加拉电力发展局签订的采购合同有利促进与其的深度合作, 对进一步开拓亚洲市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合同载明不得采用价格调整,目前公司已锁定关键材料的价格,降 低了材料波动的风险,但仍存在一定的辅助材料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风险。 2、本次合同交易是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用信用证分期支付,如交易对手方 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叛乱、火灾、洪水、地震、流行病、检疫限制和货 物禁运、货物运输风险等情形,不是合同签订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对其发生 以及造成的后果当事人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可能导致合 同履行的风险。但我公司计划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出口信用保险,以规 避相应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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