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鼎控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8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票简称:蓝鼎控股 股票代码:000971 公告编号:2013-77 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7日下午14:3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西端19号万钜国 际大厦6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雨云。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3 人,代表股份数量 36,215,793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4.9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2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6,346,342,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如下: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湖北蓝鼎棉纺织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议案》。 同意 36,164,79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反对 1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34,0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审 议的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四、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 下法律意见: 蓝鼎控股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 件;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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