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清新:关于节能业务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8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3-068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节能业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背景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电清新”)全资子 公司北京国电清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节能”)主要开展公司节能投资 项目管理。2013 年 12 月,清新节能收购并控股河北兆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 北兆祥”),作为具体节能项目的实施公司。河北兆祥已与河北塔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塔坛投资”)就河北省石家庄市塔坛国际商贸及国际庄园利用石家庄市桥 西污水处理厂中水供热(冷)项目(以下简称为 “合作项目”)签署了《合作协议》, 具体项目实施由河北兆祥负责。 二、项目相关方介绍 (一)河北兆祥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25 日 住所:石家庄裕华区槐安东路 123 号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 03 单元 2118 法定代表人:田子荣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节能项目投资 河北兆祥为清新节能的控股子公司,清新节能占河北兆祥90%的股权。 (二)河北塔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9年5月22日 住所:石家庄桥东区塔谈大街21号 法定代表人:吕文合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2、2013 年度,公司与塔坛投资未发生类似业务,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河北兆祥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塔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标的项目情况: 1、协议约定,乙方投资开发的石家庄塔坛国际新区建设项目,该项目为石家庄市 重点工程之一。项目供热总面积约为 220 万平方米,为解决该项目的冬季供暖及商用 部分夏季供冷的需求,乙方与甲方签署此合作协议。由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建设、运 营。 河北兆祥已与石家庄市桥西污水处理厂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石 家庄市桥西污水处理厂同意提供 20 万吨/日中水水量作为石家庄市塔坛国际商贸城及 塔坛庄园供热(冷)中心的热源(及区域内项目供热冷的综合利用)。 2、经营期限:甲方享有供热(冷)中心的经营权 10 年。有效年份从乙方建设项目 整体入住率达到 80%起算。 3、项目拟投资额:1.492 亿元人民币,由河北兆祥自筹资金。最终投资额以实际 情况为准。 4、项目收益:河北兆祥公司经营期间的收费收入(冬季供热、夏季供冷)按照行 政管理部门相关收费标准规定由河北兆祥公司收取,且在保证入住率达到 80%以上时, 开始计算 BOT10 年经营期限。正常年份收入约 7,100 万元,此数据为预估值,最终数据 以实际收入额为准。 5、协议生效日:协议自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 6、违约责任:协议生效期内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经 济损失。 7、本次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计划在 2013 年底开工,2014 年竣工。协议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 影响。 2、协议的履行将为公司提供新的盈利点,有助于公司节能业务领域业务拓展,推 进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深化和创新为主要业务方向的专业化节能服务。 3、协议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提示 1、本协议合作项目存在项目实施进度、入住率及收费回款风险。 2、本协议系运营协议,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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