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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8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3-042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全面实施阜新市新邱区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城区产业“退二进三”

的步伐,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19 日收到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

第五期,会议议题为《研究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异地建厂事宜》,要求公

司搬迁至新邱区规划的工业园区。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政策性搬迁及异地建厂的公告》。

    经过协商,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就整体搬迁厂区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的

收购补偿款达成一致,并与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

及附着物收购合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国

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搬迁至阜新市新邱区工业

园区及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崔志忠先

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协商、签署、呈报、

执行与上述土地收储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交

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整体搬迁厂区位于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 155 号,截止 2013 年 10 月
31 日,涉及搬迁损失的资产为: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 632.54 万元,房屋建筑

物及构筑物等账面净值 4,241.35 万元。经评估机构估算的误工费为 590.28 万

元,固定资产处置费及设备搬迁费 291.00 万元。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

(阜收储合同[2013]第 001 号),合同主要内容为:

    1、公司同意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购其位于新邱区新邱大街 155 号,

用地面积 196,266.62 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2、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贷款资金后,通过新邱区人民政府预拨公司土

地收购资金人民币 13,784.38 万元。

    3、公司土地收储后,将通过挂牌形式出让,如公司地块挂牌出让所得土地

价款超过 13,784.38 万元,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扣除预拨 13,784.38 万元

土地收购资金,差额部分亦用于收购公司土地,但需公司腾空建筑物同土地一

起交付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后拨付。

    4、公司负责结清、处理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购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

所有债权债务,在土地收储合同签字盖章后 3 日内,公司将土地使用手续等产

权证件交给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5、公司负责清理使用该房地产所有单位和个人,腾空建筑物,自签订之日

10 个月交付 196,266.62 平方米,经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验收,如无纠纷接

收土地及附着物。

    6、截止公告日,公司已将相关土地使用手续转交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且已收到新邱区人民政府转拨的收储资金 12,405.79 万元,尚有 1,378.59 万元

未收到。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本次搬迁的补偿款,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
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获得的政
府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

   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

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

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

处理,由全体股东共享。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的独立意见;

   4、《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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