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包B: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8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 公告编号:2013-077
债券代码:112130 债券简称:12 华包债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公司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 13 号西侧地块(面积 21910 平方米,折
32.86 亩)土地使用权属于工业用地,但附近的建设规划、周边区域已经转变为
商住用途,该地块已经不再适合发展工业生产。因此,为盘活公司资产,有效利
用当前土地市场行情较好的时机,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地块按佛山市及禅城区有
关规定,将土地纳入禅城区土地储备。
2、 本项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总
经理签署有关协议及办理土地收储有关的手续。
一、 交易概况
1、 为盘活公司资产,为公司发展积蓄资金,利用好当前土地市场行情较
好的时机,公司将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 13 号西侧地块(面积 21910 平方米,折
32.86 亩)纳入禅城区土地储备并尽快推出市场公开交易。近日,公司与佛山市
禅城区政府有关部门就该土地收储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储
备协议书》,并拟签署。
2、 本项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
总经理签署有关协议及办理土地收储有关的手续。
3、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交易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情况如下:
1、 单位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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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机关法人代表:黄碧君
3、 法定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 68 号
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是政府机关,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
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
事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收储土地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土地位置:该土地使用权是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 13 号西侧,土地证
号为佛禅国用(2012)第 1016252 号;
2、土地面积:面积 21,910 平方米(约 32.86 亩);
3、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4、剩余年限:约 33 年(使用权终止时间为 2045 年 12 月 20 日)。
5、地上建筑:无永久性建筑物。
(二) 该土地使用权属于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
对外租赁的情况。
(三) 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该宗土地使用权初始入账金额为 32,101,600 元,截止 11 月末账面价值为
31,128,824.20 元。
四、 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部分甲方为佛山市禅城区土地储备中心,乙方为本公司。
(一)根据乙方的申请,经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同意及禅城区人
民政府批准(见区府办办文反馈 2013—489 号),双方同意将乙方位于港口路 13
号西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该宗地面积为 21910 平方米(折
32.86 亩),土地证号为佛禅国用(2012)第 1016252 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
途为工业用地。
上述土地实际收储面积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最终确定。
(二)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有关补偿事宜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通过
“三旧”改造进一步促进产业提升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佛禅府〔2012〕39
号)的规定,以出让地价款扣除有关专项资金后的 30%作为土地储备补偿。
(三)根据区政府办的回复,将上述地块计提的产业提升发展扶持资金奖励
给乙方,乙方在土地出让后按照相关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
(四)土地储备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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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佛山市正元土地及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按现状控规下对上述地块
进行评估,该地块的评估价为 19141.9 万元。按评估价 19141.9 万元计算,乙方
可得收益为金额为人民币 8135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壹佰叁拾伍万元整)。现
根据区府办办文反馈表 2013-1461 号的批复,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部分土地储备
补偿款,金额为人民币 4068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陆拾捌万元整)。
2、甲方在收到乙方交来的土地证原件后,应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将上述
4068 万元土地储备补偿款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五)上述地块的出让甲方向有关部门争取在 2014 年 6 月前完成,出让方
式及用地要求设置等应按照《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及出让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佛禅府办【2013】50 号)的要
求进行。
(六)甲乙双方同意待土地出让后一年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土地储备补偿款
余额=(土地出让成交价-该地块计提的专项资金) ×30%-4068 万元;奖励的产业
提升发展扶持资金由甲方协助乙方向区三旧改造服务中心申请,由区三旧改造服
务中心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金额以区财政局计算的结果为准。
五、 收储土地的估价
根据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佛山市正元土地及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
的《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 13 号西侧地块价格咨询报告书》评估结果,按现有规
划条件并转换土地功能计算,土地单价 744 万元/亩,规划净用地面积 17,148.4
平方米(折 25.7283 亩),地块价格为 19,141 万元。
土地面积 土地原值 土地账面价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平方米) (万元) 值(万元) (万元) (万元) (%)
21,910 3,210.16 3,112.88 19,141 16,028.12 514.90
备注:土地账面价值为 2013 年 11 月末数据。
六、 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土地收储不涉其他安排事项。
七、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目前该地块为工业用地,但城区规划、附近周边区域已经转变为商住用
途,该地块已经不再适合发展工业生产,公司持有该地块未能增加经营性收入。
当前土地市场行情较好,在土地储备中心收储该地块后,公司将获得合理的补偿
款,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公司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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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交易对公司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初步估算利润约为 5022 万元,准确
影响金额需以审计核定为准,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交易进展情况。
八、 董事会授权
为便于办理有关土地收储及收款工作,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决
议签订相关协议和办理土地收储有关的手续。
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拟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储备协议书》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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