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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对外投资公告(二)

公告日期:2013-12-28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证券代码:000901     公告编号:2013-临-037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或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推动公司车联网项目发展,公司与金华新

视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线”)、金华联翔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联翔投资”)、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通济投资”)、金华市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计算机研究所”)共同在浙江省金华市投资设立由公司控股的浙江

智慧车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1,05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35%。

      201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

浙江智慧车联网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或政府有

关部门审批。由于新视线、联翔投资、通济投资、计算机研究所与公

司没有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另外,本次交易亦不构


                                   1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股东方介绍

    1.金华新视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金华新视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是从事通信工程、

计算机系统集成等业务的综合性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

表人:斯群。新视线 2010 年取得了企业联名卡业务管理系统的知识

产权证书,作为股东的价值在于具有浙江省和金华市本地信息化应用

的经验,其法人斯群是浙江省智慧城市工程的倡导人,新视线是金华

市智慧车联网项目是早期规划单位,在金华地区信息化建设方面具有

丰富的渠道优势。

    2.金华联翔投资有限公司

    金华联翔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6 月,注册资本 1800 万,

注册地址:金华市丹溪路 1389 号,法定代表人:陈小玲。该公司为

企业、政府、交通行业提供全面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和融资方案,具有

丰富的信息化行业投资经验和实力。

    3.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注册资本

9500 万,注册地址:金华市丹溪路 1389 号,法定代表人:朱林明。

该公司是金华市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责任的国有独

资公司,通济投资公司将积极发挥本地国资公司优势,协调金华市公

交、出租等公共企业率先加入车联网,助推车联网项目的顺利实施。




                              2
    4.金华市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金华市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原隶属于金华市科委,成立于

1980 年,注册资本 1500 万元,注册地址:金华市胜利街 341 号,法

定代表人:方明。该公司是浙江省成立最早、浙中地区最大的从事计

算机技术研究的科研院所,从事的研究开发领域有:软件开发,计算

机网络和通信,以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培训及其推广。

    三、浙江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全部以自有现金出资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3,000 万元

     4.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

     浙江子公司由五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1,0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5%。具体出

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   占注册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万元)   形式   本百分比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国有控股
                                            1050 万元 现金      35%
司                           上市公司
金华新视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       780 万元   现金     26%
金华联翔投资有限公司         民营企业       780 万元   现金     26%
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   金华市国资委
                                            150 万元   现金      5%
公司                         下属企业
金华市计算机技术研究所有限
                             民营企业       240 万元   现金      8%
公司
            合计                            3000 万元 现金      100%

    四、出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3
    浙江子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

    航天科技,出资金额 1,050 万元,持股比例 35%;

    新视线,出资金额 780 万元,持股比例 26%。

    联翔投资,出资金额 780 万元,持股比例 26%。

    通济投资,出资金额 150 万元,持股比例 5%。

    计算机研究所,出资金额 240 万元,持股比例 8%。

    公司名称预核准后将开立本公司临时账户,验资帐户开立后 20

日内各方将约定的投资资金一次性存入该验资账户。

    2.浙江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浙江子公司按《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

事、监事、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按《公司法》规定程序产生。

    董事会由 7 位董事组成,航天科技占 4 席,新视线、联翔投资、

通济投资各占 1 席。

    董事长由航天科技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行使法律、公司章程规定之权利。

    监事会由 5 位监事组成,航天科技占 1 席,新视线和联翔投资各

占 1 席,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公司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航天科技推

荐,监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浙江子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推荐,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由各股东推荐,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

    3.生效条件


                               4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经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1.智慧车联网运营的探索

   承接金华“智慧车联网”项目建设,建设由政府主导的跨地域、

跨行业、跨部门的资源整合型“智慧车联网”系统,同时探索车联网

成功的商业模式,向浙江全省、乃至全国的智慧车联网市场进行推广。

   该项目中由政府负责整合行政和社会资源,浙江子公司作为政府

在项目中唯一合作方,成为项目的独家建设和运营的主体,这使得该

项目具有独占、专有、优先等特性,在技术和商业模式上代表了车联

网未来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为树立“航天智慧车联网”的品牌,抢占

全国智慧车联网市场,发展公司车联网产业的有战略意义重大。

   2.提升车联网项目技术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浙江子公司将设立智慧车联网专项研究院,主要目的是加强技术

研发,提升航天科技车联网项目技术水平,增强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

争力,同时还肩负开发增值服务、商业模式探索的重要任务,通过与

浙江当地政府的合作,把握市场规律和技术发展,摸索出未来“智慧

车联网”成功运营的方向。

   3.通过金华车联网项目占领浙江市场

   车联网行业处于市场争夺的关键时期,金华车联网项目是整个浙

江省唯一智慧车联网试点城市,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航天科技

通过金华项目来对未来车联网新模式进行研究与探索,以达到行业领


                              5
先的目标,并借助浙江省政府政策优势,通过试点成功,全省推广的

方式,占领浙江省市场。

       (二)存在的风险

       浙江子公司设立初期,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和管理风险,可能达

不到预期的经营目标风险。鉴于此,公司将加强基础管理,内控制度

建设,同时通过市场化的激励机制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积极开拓

市场,力争使浙江子公司尽快步入正轨,获得良好收益,创造股东价

值。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浙江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优化

公司产业布局,加快车联网项目的快速发展,对公司未来收入和业绩

有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怀效锋、荣忠启、王军对公司投资设立浙

江子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均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浙江省金华市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布局,调动车联网项目相关利益者的积极性,有

利于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同时,公司将加强合资公司的管理,规避

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


                                6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出资协议书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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