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8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3-09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7日上午10:30时。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洪欣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 4 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 为 488,300,5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1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张立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通过逐项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的议案; 1、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王洪欣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2)选举陈道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3)选举孙润兰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4)选举王龙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5)选举范雪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6)选举李良甫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2 (7)选举肖会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8)选举王文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2、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沈建文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2)选举何云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3)选举郝震宇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4)选举赵成斌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5)选举吾满江艾力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会议通过逐项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 选举的议案; 3 1、选举郑欣洲先生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2、选举谭顺龙先生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3、选举周芳女士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以上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冯召海、唐湘军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与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386,288,61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2、与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47,796,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3、与新疆三联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三联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42,515,5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4 4、与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47,796,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5、与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中泰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47,796,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6、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147,796,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488,300,5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张立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三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合法、有效 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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