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1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3-06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将于2014年1月26日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 推荐、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 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 立董事6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 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 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 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即2013年12月27日 15: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 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 董事人选进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 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 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 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 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现任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规的规 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 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 切实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 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的工作经验;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规则,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3、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 书;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 姐 妹 、 岳父 母、儿 媳 女 婿、 兄弟姐 妹 的 配偶 、配偶 的 兄 弟姐 妹 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 员; (6)在其他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 事候选人, 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 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 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3年12月27日15: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 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远平、高翔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371-55697517/55697518 联系传真:0371-55697519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219号盛润白宫西塔11层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 非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 (在类别前打“√”) 董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 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 历、职称、详细工作履 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 纸张) 其他说明(如有)(注: 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等,可另附纸张。) 推荐人(盖章/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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