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股权激励对象签署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8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3-066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对象签署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六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以下简称“股 权 激 励 草 案 ” ) , 并 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述事项。 为体现股权激励对象与公司共度时艰的决心和信心,增强股权激励计划的自我约束 性,本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自愿做出承诺,提高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并延长锁定期,承诺 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按照以下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定价原则及授予价格认购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根据公平市场原则确定,授予价格为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的 50%,即 4.695 元/股; (二)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的 50%,即 4.636 元/股; (三)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加权平均价的 50%,即 4.68 元 /股; (四)公司标的股票的单位面值,即 1 元/股。 根据以上定价原则,本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 4.695 元/股, 较之前方案调高了 0.015 元/股。 二、本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按照以下解锁原则将限制性股票锁定期由 12 个月延长至 24 个月: 认购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 第一次解锁 4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 第二次解锁 3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本次授予日起 第三次解锁 30%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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