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关于与emFrontier公司正式签订《业务合作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1
证券代码:002073 股票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 emFrontier 公司正式签订《业务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情况简述 公司与韩泰轮胎的全资子公司 emFrontier 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签订了 《合作意向书》,《关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2013-039)刊登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 emFrontier 公司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正式签 署《业务合作合同》,双方将在 IT 解决方案的提供、物流自动化装备及技术的提 供、工厂自动化设备的提供等三个领域内展开深度合作。 二、合作对方 emFrontier 公司成立于 2000 年,是韩泰轮胎集团的 IT 子公司,开发了仓 储管理、配送物流管理、综合生产管理、特殊机械管理等 SCM(供应链管理系统) 及 MES(制造执行管理系统)。同时 emFrontier 公司积极涉足工厂自动化及物流 自动化领域,融合软硬件方面的多年成功案例,已成为制造行业、物流行业领域 的专业企业。 三、《业务合作合同》主要内容 本《业务合作合同》属于总合同范畴,后续每次交易文件及附属文件、与本 合同一起规定每次交易的内容。其合同条款适用于合同双方相互提供的所有产品 及服务供给。 1、合作双方 甲方:emFrontier 公司 乙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共同条款 (1)收款及支付 产品及服务的费用根据交易文件而定。发生追加费用应提前告知对方,追加 费用根据双方的协商进行确定。 (2)合同适用地区 本合同优先适用于大韩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除上述地区以外的情况经相 互协商决定,需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3)共同研发 甲方和乙方为了开辟新市场,应在解决方案的开发上进行相互协助,共同开 发所需的投资,则根据产品的特性协商后决定。 对于共同开发制作的产品,原则上合同双方共同持有产品著作权,但也可根 据协议进行变更。 (4)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签订日起有效期为 1 年。在合同终止前 3 个月,如果双方都没有终 止本合同的意向,本合同将持续自动延长 1 年。 3、《业务合作合同》对双方在 IT 解决方案、物流自动化装备及技术、工 厂 自 动 化 设 备 的 三个合作领域进行了约定,重要条款如下: (1)IT解决方案的提供 “产品”是指甲方所持有的SCM等相关解决方案。考虑到乙方通过本合同取 得甲方的核心技术,自本合同终止日起3年内乙方不得生产本产品及类似业务。 乙方订货时,按与甲方协议的样式提交订单。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产品的经营和技术信息及经营和技术培训。 (2)物流自动化装备及技术的提供 物 流 自 动 化 设 备 相 关 的 各 种 商 品 的 价 格 、支 付 条 款 、交 付 期 、合 同 的详细事项,都应根据第三方的订购项目,经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 3) 工 厂 自 动 化 设 备 的 提 供 合同双方互相提供工厂自动化设备涉及的系列产品。供给商品的配置及价格 参照其他的协议。 甲方和乙方不论在合同期内还是合同期后,不可向第三者公开或泄露商业秘 密。 四、对公司的影响 1、emFrontier 公司拥有韩国先进的 SCM、MES 一揽子解决方案,软控是 中国橡胶轮胎行业最早从事 MES 研发和实施的专业供应商,双方的合作将进一 步加强在相关领域的优势,为全球客户提供更优质更专业的产品和服务。软控与 EMF 公司的合作对软控未来全球的业务拓展以及在主营业务的发展有推动和促 进作用。 2、本《业务合作合同》短期内不影响公司业绩,不会对公司 2013 年经营业 绩有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业务合作合同》属于总合同范畴,具体的商务条款以后续的交易合同为 准。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 emFrontier 公司签署的《业务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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