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1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3-003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并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 事 14 人,实到董事 14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201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公司与浙江上 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子议案,袁利群女士、何剑锋先生作为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 (2)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公司与广东盈 科电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子议案,何剑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14 年度公司与合肥会 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子议案,何剑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风实业提供票 据贴息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袁利群女士、何剑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的《关于向上风实业提供票据贴现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 决,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侵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 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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