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思软件

提交需求|联系我们|请电400-603-8000

大华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1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6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
购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
回购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额度: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符合条件的品种。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该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决策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12 年 12 月),债券质押式回
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在将债券质押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
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向交易对手方进行质押融资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
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交易参与人为融
资方(正回购方),其对手方为融券方(逆回购方),标准券是指可用于回购质押
的债券品种按标准券折算率折算形成的、可用于融资的额度。标准券折算率,是
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
    二、投资的收益、风险与内部控制措施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
显的收益性。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相当于按照约定的利率,将资金出借给国债持有人(即
融资方),对方将国债抵押给交易所,由交易所撮合成交,成交后公司不承担国
债价格波动的风险,投资收益在成交时即已确定,因此交易不存在市场风险。交
易到期后系统将自动返还资金,如交易对方(融资方)到期无法归还资金,结算
公司会先垫付资金,然后通过罚款和处理质押国债等方式向融资方追诉,因此交
易也不存在信用风险。综上所述,国债逆回购投资不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3、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
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财务部为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人为交易
的第一责任人。
    (3)公司内审部为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监督部门。内审部负责审查国债逆回
购投资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
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内审部负责人为监督义务的
第一责任人。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是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目前,国债逆回购交易共有 1、2、3、4、7、14、28、91、182 天 9 个品种,
由于其具有周期短、安全性高、收益较高的特点,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入于
国债逆回购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正常进行。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回购
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对公
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并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
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
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
资。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0 日

                
  •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互联网风云人物名录
    世界500强公司简介及名录列表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信息
    各行业展会简介
    各行业展会开展预告信息
    政府企业招标公告
    政府企业中标信息
    全国科技园区简介
    公司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