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公告日期:2013-12-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 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就大华股份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系统工程公司”)收购关联方所持有的浙江宏睿通信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睿通信”)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系统工程公司产品结构,提升系统工程公司竞争力,系统工程 拟向朱江明、赵民建、傅利泉等 9 名股东收购其所持有的浙江宏睿通信技术有限 公司 100%的股权。鉴于宏睿通信股东朱江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傅 利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裁、实际控制人,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朱江明先生,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本公司主 要创始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傅利泉先生,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浙江大学 EMBA。为公司主要创始 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收购方 名称: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号:330000000044688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 1199 号 E 座 法定代表人:吴军 注册资本:10,500 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 技术成果转让,电子产品及通讯产品的开发、生产、安装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 成,自动化控制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 2、被收购方 杭州宏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6 月 9 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浙江宏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号:330108000027275 (3)住所: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298 号先锋科技大厦 12 楼 (4)法定代表人:赵民建 (5)注册资本:2,536.8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涉及计量器具 许可证的除外)、配网自动化通讯设备、专用宽带通讯设备。一般经营项目:服 务:通讯器材、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 批发、零售:通讯器材、电子产品(除专控),计算机及配件,集成电路芯片;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赵民建 453.65 17.883 陈沪东 168.80 6.654 宋征卫 168.80 6.654 钟杰 168.80 6.654 傅利泉 379.80 14.972 朱江明 570.80 22.501 王志雄 94.95 3.743 陈军波 168.80 6.654 浙江太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2.40 14.285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合计 2,536.80 100.00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依据谨慎性原则,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收购股权的价 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作为本次交易价格。根据银信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3)沪第 762 号,采用资产基础 法评估后宏睿通信的股东全部权益为 2,073.94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价款合计 2,073.94 万元。系统工程将分别向关联方朱江明、傅利泉支付价款 466.65 万元、 310.50 万元。 五、履行的程序 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浙江宏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董事朱江明先生因分别持有宏睿通信 14.972% 和 22.501%股权,董事陈爱玲女士与傅利泉先生为夫妻关系,已回避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价格以市场 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 保荐机构对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楼 瑜 任绍忠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20 日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互联网风云人物名录
世界500强公司简介及名录列表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信息
各行业展会简介
各行业展会开展预告信息
政府企业招标公告
政府企业中标信息
全国科技园区简介
公司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