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交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决议
公告日期:2013-12-21
提名委员会决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交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决议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委员会认真审核了董事 候选人何锐驹的有关资料,认为: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的情况,没有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是公司现任监事。 本委员会同意提名何锐驹(详细个人资料附后)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谢 勇 委员:凤良志 陈爱学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锐驹,男,1962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最近五年 内,曾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山 公用股份。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互联网风云人物名录
世界500强公司简介及名录列表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信息
各行业展会简介
各行业展会开展预告信息
政府企业招标公告
政府企业中标信息
全国科技园区简介
公司新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