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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粉磁材: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1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3-068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对外出售资产交易实现后,交易直接实现利润约为 1,944.11 万元(未
扣除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占公司 2012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4,925.39 万元的
39.47%。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售资产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住宅房地产的建设,公司位于江门市西环路 65 号
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工业房产已无法继续进行规模化工业生产,目前该处房产
及土地处于半闲置状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工业生产,不利于公司资产高
效运营及资源优化配置。
    基于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提高经济效益,变现闲置、低效资产,公司决定
对外转让出售上述土地使用权以及房产。

一、 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江门市龙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轩实业”或“交易对方”)
转让出售位于江门市西环路 65 号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工业房产(以下简称“标
的资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8,546 平方米,房产面积为 17,711.14 平方米,
目前标的资产账面净值为 1,116.09 万元。经公司与龙轩实业协商一致,同意以
人民币 3,060.20 万元的交易价格向龙轩实业转让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正式交易协议。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江门市龙轩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胜利路 129 号二号车间
          法定代表人:徐连优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普通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范围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龙轩实业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不存在造成利益倾斜的可能性。
          龙轩实业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徐连优,其持有龙轩实业 100%的股权。徐
     连优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标的资产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 65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8,546 平方米,
     建筑面积合计为 17,711.14 平方米,资产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情况:
     资产类型          地址            土地权证编号          用途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   江门市蓬江区西环     江国用(2009)第    工业用地            18,546.00

                     路 65 号            102344 号

          2、房产情况:
序号     资产类型   建筑物名称                房地产权证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1        房产       门楼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0109034215 号    468.6

2        房产       办公楼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0109034218 号    3,159.98

3        房产       仓库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0109034070 号    6,969.91

4        房产       食堂、宿舍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0109034219 号    1,523.53
5      房产      1 号车间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 0109034210 号   4,336.20

6      房产      车间        未办证                             1,008.00

7      房产      配电房      未办证                             244.92

                                                      合计      17,711.14

        上述标的资产为公司自用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
    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
    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二)本次出售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三)本次出售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
    关联交易;出售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出售
    事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也不会因此导
    致交易对方成为潜在关联人。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经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
    了“沃克森评报字【2013】0388 号”评估报告,以 2013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采用成本法及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2,468.18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账面净值 1,116.09 万元,评估增值 1,352.09
    万元,评估增值率 121.15%。
    四、 交易协议内容
        (一)交易双方同意以 3,060.20 万元作为交易对价。交易价格参考评估价
    格溢价 592.02 万元,溢价 23.99%。
        (二)交易双方根据税务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就本次交易各付各税。
        (三)双方签署交易协议后,龙轩实业向江粉公司支付其全部应付款项。
        (四)交易款项付清后,龙轩实业取得标的资产的权属,江粉公司协助龙轩
    实业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五、 出售资产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中的标的资产已无法继续进行工业生产,目前该标的资产包括土地、
    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处于半闲置状态,不利于公司资产高效运营及资源优化配置。
        基于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提高经济效益,变现闲置、低效资产,集中资金
向核心业务发展,满足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公司决定出售标的资产,从而
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质量和综合竞争能力。本次资产出售将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
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
    本次出售资产后所得的交易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办理出售资产相关事宜的授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授
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沃
克森评报字【2013】0388 号)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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