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华A: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3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 中华 A、*ST 中华 B 公告编号:2013—079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2013 年 11 月 5 日深中院裁 定批准《深中华重整计划》。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2 年 11 月 13 日起停牌,待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完成股票的让渡、分配等事项后再申请复牌。 ●本公司 2012 年全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44 万元;2013 年 1-9 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6 万元。 ●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存在因《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 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本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 2012 年 10 月 24 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自 2012 年 10 月 25 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 2013 年 11 月 5 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 30-6 号《民事裁定书》, 批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由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 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完成股票的让渡、分配等事项后再申请复 牌。目前,公司各项重整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 整计划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等,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 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 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重整计划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 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o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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