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实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3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3- 051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1 月 30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 301 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另外,董事廖蓓君女士因个人因素授权委托董事长 廖学金先生代表出席并表决,董事黄秀卿女士因个人因素授权委托董事姜绍刚先生代表出席 并表决,独立董事甘勇明先生因国外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甘兆胜先生代表出席并表决。会议由 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审议事项: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交易事项》的议案 (一)搬迁的标的 公司所拥有的位于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中环路两侧的物业共 36,164.2 平方米(其中办公 房屋 3,804.1 平方米,厂房、宿舍、发电机房、食堂等合计 32,360.1 平方米)。产权证号及 宗地号详见《被搬迁房屋的产权证及宗地号一览表》。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 000 票弃权, 00 票反对 (二)产权调换补偿方案 由政府委托之开发商对公司全部被搬迁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补偿,开发商同意依 公司全部被搬迁物业共 36,164.2 平方米以不低于 1:0.6 的面积比例进行产权调换补偿给予公 司新建回迁房屋进行安置物业,标准为国际标准甲级写字楼(参照市内诺德中心、凤凰大厦、 安联大厦等),位置位于龙华人民路或工业路旁适当处。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 000 票弃权, 00 票反对 (三)停产停业损失及临时安置计划 由政府委托之开发商对公司因搬迁导致的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及临时安置产生的费 用进行补偿,补偿标准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执行。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 000 票弃权, 00 票反对 (四)搬迁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 搬迁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为:以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 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标的土地及房产在 2013 年 12 月 09 日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的结果 为参考,公司全部被搬迁物业共 36,164.2 平方米以不低于 1:0.6 的面积比例进行产权调换补 偿。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 000 票弃权, 0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进行本次重大交易事项如下: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因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的开发建设,需要对公司位于该项目范围内 的龙华厂区房屋进行搬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等规定并参考深 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标的土地及房产在 2013 年 12 月 09 日评估基准 日的价值进行评估的结果,将公司名下该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目范围内的龙华厂区房屋交付 给政府委托的开发商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由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对纳入该项目的公司 房产、构筑物进行整体拆除重建,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全部被搬迁物业共 36,164.2 平方米以不低于 1:0.6 的面积比例进行产权调换补偿给予公司新建回迁房屋进行安置,并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给予公司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及临时安置补偿。 二、审议《关于本公司与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龙华商业中心改造项 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 000 票弃权, 0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深圳中洲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龙华商业中 心改造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相关公告将刊登于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与《证券时报》。) 三、审议《关于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 000 票弃权, 0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 请最高限额人民币叁仟柒佰捌拾万元(3,780 万元)贷款额度继续提供贷款额度 100%的担保, 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代表签署《有限责任公司保证》。 (相关公告将刊登于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与《证券时报》) 董事会意见: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天津信隆为公司持股 66.14%的控股子公司;天津信隆自 2011 年 10 月正式投产营运以来,营业额和业绩状况持续增长,天津信隆为应日常经营周转的需要, 向银行申请融资借款,保障天津信隆运营资金需求,公司继续为其提供贷款额度 100%的担保 有助于天津信隆加快业务发展、加速创造经营效益,回报股东。 四、审议《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 票同意, 000 票弃权, 00 票反对 决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召开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4 年 01 月 07 日 14:00 在公司 301 会议室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 告将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与 《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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