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关于调整公用电信网网间结算标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4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 2013-03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用电信网网间结算标准的 公 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及公司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下称“工信部”) 发出的通知,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公用电信 网网间结算标准进行调整。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中国移动的移动用户(不含 TD-SCDMA 专用号段 157、188 用户)呼叫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时, 中国移动应向被叫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支付结算费仍维持每 分钟人民币 0.06 元。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呼叫中国移动 的移动用户(不含 TD-SCDMA 专用号段 157、188 用户)时,主叫方 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向中国移动支付的结算费由现时的每分 钟人民币 0.06 元调减至每分钟人民币 0.04 元。中国电信、中国联通 的移动用户相互呼叫时,双方仍按每分钟人民币 0.06 元进行结算。 工信部将根据电信市场发展情况每 2 年评估一次上述结算政策并视 情况适时调整。同时,工信部亦调整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间短信及彩 1 信结算标准,短信结算标准由现时的每条人民币 0.03 元调减至每条 人民币 0.01 元,彩信结算标准由现时的每条人民币 0.10 元调减至 每条人民币 0.05 元。有关 TD-SCDMA 网间结算费率维持不变。当中国 电信、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呼叫中国移动的 TD-SCDMA 专用号段 157、 188 用户时,主叫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须向中国移动支付的结 算费仍维持每分钟人民币 0.06 元。当中国移动的 TD-SCDMA 专用号 段 157、188 用户呼叫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时,中国移动 向被叫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支付的结算费仍维持每分钟人民 币 0.012 元。 根据上述网间互联结算标准,按照本公司 2013 年的移动网间话 务量、短信及彩信使用量变化趋势,预计上述调整将对本公司 2014 年的盈利有正面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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