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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4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 2013-125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润电力”)。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海润电力债务重组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6,339,379.00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368,768.55万元人民币。其中,
对海润电力累计担保金额为18,750.00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12个月。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盘活企业资产,促进经营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润电力”)、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海
润”)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
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签订了《债权收购协议》,太仓海润向信达资产转让其所
享有的海润电力债权,债权标的合计为人民币 95,129,379.00 元,经协商一致,
信达资产向太仓海润支付债权收购款合计为人民币 95,000,000.00 元。同时,根
据信达资产与海润电力签订的《债务重组合同》,海润电力对信达资产收购的标
的债权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率为 11.80%/年,在 12 个月债务重
组期限内由海润电力向信达资产分期偿还全部债务及重组宽限补偿金合计人民
币 106,339,379.00 元。本公司拟为海润电力偿还上述全部债务及重组宽限补偿金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2、住所: 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集中区(环北路旁)
    3、法定代表人:任向东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究、开
发、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销售;太阳
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科目               2012-12-31                2013-9-30

资产总额                          3,174,067,434.85       1,729,145,431.42

负债总额                          2,662,648,808.88       1,282,900,912.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000.00        117,5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598,868,639.82       1,194,392,763.08

资产净额                            511,418,625.97        446,244,518.92

                              2012 年度              201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6,925,505,122.01       3,286,057,727.82

净利润                              -60,484,998.28         -65,174,107.05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2个月。
    3、担保范围:《债务重组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债务、
宽限补偿金)及因违反《债务重组合同》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债权收购
协议》约定的主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收购价款的退回义务、收购价款的调减义务)
及因违反《债权收购协议》而产生的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
金)及债权人实现主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海润电力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
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润电力对信达资产收购的标的债权进行债务重组,
在 12 个月债务重组期限内由海润电力向信达资产分期偿还全部债务及资金成本
合计人民币 106,339,379.00 元,本公司拟为海润电力偿还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电力,目前
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
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68,768.55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3.55%。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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