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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客车: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4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 2013-042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10:00 在本
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40,662,6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2.54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汤玉祥先生主持,符
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中独立董
事刘伟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宁金成先生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                                   赞成        赞成       反对   反对   弃权票   弃权   是否
              议    案
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比例   通过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40,662,654     100%       0      0%      0       0%     是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宇通国
2                                 540,662,654     100%       0      0%      0       0%     是
     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的全过程,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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