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4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 2013-042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上午 10:00 在本 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二)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40,662,65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2.54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汤玉祥先生主持,符 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中独立董 事刘伟先生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宁金成先生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 赞成 赞成 反对 反对 弃权票 弃权 是否 议 案 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比例 通过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40,662,654 100% 0 0% 0 0% 是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宇通国 2 540,662,654 100% 0 0% 0 0% 是 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的全过程,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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