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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赛科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4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6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时间: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11:00-11:30;
   2、 会议地点: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10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韩玉辉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
代表股份187,780,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43,840,000股的54.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会议。




                                  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将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
更为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
司提供的专业、高水平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187,78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李健男律师、林晓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
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2 月 24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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