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赛科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4
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6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时间: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11:00-11:30; 2、 会议地点: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10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韩玉辉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 代表股份187,780,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43,840,000股的54.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会议。 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将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 更为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 司提供的专业、高水平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187,780,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李健男律师、林晓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 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2 月 24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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