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委托贷款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4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3-059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 益,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或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在以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其中购买理财产品主要选择除股票及其衍生 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以外的短期理财产品;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以上投资决策权,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 述事项授权期限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上述对外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议范围内。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投资风险,通过评估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各项投资进行管理,负责及时记录完整的会计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委托贷款仅限于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进行合作,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不从事高风险理 1 财和金融衍生品等业务。 5、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各期投资及相应 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等各项资金需要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开展非关联方委托贷款业务有助于公司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对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非 关联方委托贷款,能够控制投资风险,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择机投资理财产品或开展非关联方委托贷款,投资风险可控,能够最大限度发 挥闲置资金作用,同时可以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公司监 事会对以上议案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 1、百隆东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委托贷款的独立 意见 3、百隆东方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2 月 23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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