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味精: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公告日期:2013-12-24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味精 公告编码:2013—40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78,260,870 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3 年 12 月 27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对价支付 2007 年 1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以截至 2006 年 11 月 20 日实施股权转让后的总股本 1,062,024,311 股为基准,全体非流通股 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莲花集团)、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 司(以下称农开公司)、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安科技)、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称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北京祥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北 京祥恒)以其合法持有的 136,500,000 股莲花味精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 的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 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2.5 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由此获 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实施及复牌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25 日至 1 月 29 日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审议。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121 人,代表股份 678,944,2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93%,赞成本股改方案的股份数为 637,386,801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3.88%。根据表决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参加 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变更登记日为 2007 年 2 月 14 日,公司股票于 2007 年 2 月 16 日复牌,对价股份于 2007 年 2 月 16 日上市。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莲花集团、天安科技承诺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 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 述十二个月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 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 过百分之十,出售价格将不低于 4.0 元/股(除权除息相应调整)。莲花集团、天 安科技承诺如有违反出售价格承诺的出售交易,将把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 归全体股东所有。 (2)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农开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均承诺所持有的公司 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 转让。在上述十二个月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 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北京祥恒科技有限公司做出如下法定承诺:承诺持 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莲花味精股改实施后至今不存在因分配、公积金转增、发行新股(增发、 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莲花味精股改实施后 至今不存在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东持 股比例变化情况。 莲花集团因债务纠纷,经拍卖等民事执行程序转让了其所持全部限售流通 股,具体情况为:1)2009 年 2 月 5 日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6,000,000 股,于 2010 年 8 月 3 日上市流通;2)2009 年 6 月 12 日转让给深圳世纪元丰投 资有限公司 2,250,000 股,于 2010 年 8 月 3 日上市流通;3)2009 年 12 月 25 日转让给李强(身份证号:320302197802082817)17,500,000 股,于 2010 年 8 月 3 日上市流通;4)2009 年 12 月 11 日转让给农开公司 54,000,000 股。农开 公司执行股改对价后所持股份和本次受让自莲花集团的股份合计 126,434,773 股,于 2008 年 6 月 3 日上市流通 53,101,200 股,于 2010 年 8 月 3 日上市流通 53,101,200 股,于 2011 年 5 月 19 日上市流通 20,232,373 股;5)2012 年 11 月 8 日转让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4,340,000 股,于 2013 年 6 月 25 日上市流通 4,340,000 股;6)2013 年 3 月 29 日转让给天安科技 41,319,414 股,天安科技 执行股改对价后所持股份和本次受让自莲花集团的股份合计 119,580,284 股,于 2013 年 6 月 25 日上市流通 41,319,414 股。 四、股改后至今限售解禁情况 1、2008 年 6 月 3 日,农开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北京祥恒分别将所 持有的 53,101,200 股、53,101,200 股、32,006,654 股莲花味精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股票上市流通,未违反原股改限售承诺。 2、2010 年 8 月 3 日,农开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深圳世纪元丰投资有限公司、李强分别将所持有的 53,101,200 股、18,311,400 股、6,000,000 股、2,250,000 股、17,500,000 股莲花味精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股票上市流通,未违反原股改限售承诺。 3、2011 年 5 月 19 日,农开公司将所持有的 20,232,373 股莲花味精有限 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上市流通,未违反原股改限售承诺。 4、2013 年 6 月 25 日,天安科技将所持有的 41,319,414 股莲花味精有 限受条件的流通股股票上市流通,未违反原股改限售承诺。 5、2013 年 6 月 25 日,中原信托将所持有的 4,340,000 股莲花味精有限 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上市流通。 五、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河南莲花 味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股份限售的核查意见书》,认为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公 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七、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78,260,870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13 年 12 月 27 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股) 份数量(股) 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 1 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 78,260,870 78,260,870 7.37 合计 78,260,870 78,260,870 7.37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无差异。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78,260,870 7.37% -78,260,87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 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8,260,870 7.37% -78,260,870 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 1.人民币普通股 983,763,441 92.63 +78,260,870 1,062,024,311 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83,763,441 92.63 +78,260,870 1,062,024,311 100 合计 三、股份总数 1,062,024,311 100% 1,062,024,311 100% 特此公告。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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