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新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日期:2013-12-24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国投新集
股票代码:6019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华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甲 20 号 7 号楼 30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3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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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下称“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
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
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
减少其在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会及董事共同承诺本报告及其摘
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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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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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国投新集/上市公司 指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国华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 指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华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甲 20 号 7 号楼 301
3、法定代表人:刘颖
4、注册资本:人民币 48880 万元
4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000003556587
6、法人组织机构代码:100018689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能源交通建设项目的开发、投资:钢材、水
泥、木材的开发、运输、销售:信息、生物、电子、环保节
能、新材料、新能源、高新技术、实业项目的投资、投资管
理、投资咨询;企业受托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
赁;物业管理;设备租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9、经营期限:1995 年 12 月 27 日至(长期)
10、税务登记号码: 110102100018689
11、股东: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72.25%
股东: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15 %
股东: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8.5 %
股东:北京国华实业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4.25 %
1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6
13、联系电话:010--8832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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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住地 地区居留权
刘颖 董事长、董事 女 中国 北京 无
卞恩林 副董事长、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无
关天罡 副董事长、董事 女 中国 北京 无
王法伦 副董事长、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无
任志波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无
刘瑞生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无
杜春元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无
韩涛 总经理、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无
刁树峰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无
王祥能 监事会主席 男 中国 北京 无
黄慧 监事 男 中国 北京 无
何于军 监事 男 中国 北京 无
潘红霞 监事 女 中国 北京 无
马健 监事 男 中国 北京 无
张雯 监事 女 中国 北京 无
于江湧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无
贾晓晖 总经理助理 女 中国 北京 无
刘军 董秘 男 中国 北京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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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
制其他上市公司 5%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持股变动后,仍持有国投新集
360,094,045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国投新集总
股本的 13.90%。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可能继
续减少其所持有的国投新集的股份。同时将按照《证券法》、
《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
持国投新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公司发起人股东,本次股份变动前
持有本公司股份 347,888,100 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8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0 年 1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3 日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国投新集股票
7
101,589,94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6%。
1、2010 年 1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1 月 11 日,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国投新集股票 2,752,351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5%。
2、2011 年 9 月 22 日至 2011 年 12 月 23 日,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国投新集股票 13,028,31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7%;
3、2012 年 3 月 9 日至 2012 年 12 月 5 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国投新集股票 35,770,024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 1.93%。
4、2013 年 1 月 28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国投新集股票 50,039,253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17%。
另:2013 年 8 月 15 日国投新集分红股,10 转 2 送 2,
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增加国投新集股票 112,765,886 股。
另: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在 2012 年 9 月 18 日误操作买入
国投新集股票 1,030,000 股。
截至 2013 年 12 月 23 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持
有国投新集 360,094,045 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国投
新集总股本的 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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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交易买卖国投新集股份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3 年 6 月 23 日至 12 月 23 日累
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国投新集股票
34,586,55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
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
其他情况。
二、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国华能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国华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
证件。
国华能源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3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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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淮南市
股票简称 国投新集 股票代码 60191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国华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市
注册地信息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持股数量:347888100 股 持股比例:18.80%
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数量:360094045 股 变动比例:4.96%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 否□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有增持或减持可能,无具体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是√ 否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是□ 否√
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否√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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