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软件园
长春软件园坐落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于1999年1月,2000年9月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2005年被吉林省版权局认定为吉林省版权保护示范基地,2006年5月25日,被认定为“吉林省软件产品出口基地”。
到2007年经过8年的发展,长春软件园凭借优惠的政策、雄厚的科技实力、充足的人才资源、良好的产业氛围为国内外软件企业提供了一流的发展空间。目前已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入驻园区。
目前,软件企业已有300余户,软件从业人员7000多人,软件产品著作权达到500余项,2006年实现总收入32亿元。有全省规划布局内的重点企业10户。目前区内已涌现出一批极具发展潜力的软件出口及外包企业,其中有25户企业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6户企业通过了CMM评估,1户企业通过了CMMI3级评估。2006年,全区软件实现出口近千万美元,年增长率达50%以上。
长春软件园——软件产业基础设施
长春软件园产业基地孵化面积已达10万平方米,园区内有高科技大厦、硅谷大厦、创业大厦等三座软件园孵化基地大厦及附属建筑,孵化面积约30万平方米,鸿达集团、吉联商软、吉大正元、吉大工易、万维通信、卓尔信息、长白信息、当代集团等企业相继建设了本公司独立的软件研发楼,建筑面积为9万平方米。
长春软件园——最具潜力对日、韩外包基地
长春具有对日本、韩国地理优势,语言优势和软件人才数量的优势。部分软件企业已具有一定的软件外包和出口基础,长春鸿达公司指纹产品实现出口上百万美元,一汽启明公司入选科技部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并开始做日本丰田公司软件业务,理想科技、东高科技、师大理想、长理数字医疗等一批新兴的软件外包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同时,长春软件园也得到了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极大关注,许多国内外企业纷纷前来考察洽淡,了解软件外包方面的信息,简柏特(大连)有限公司等公司已经入区开展业务。近几年长春软件园的出口额年增长率都在30%以上。
一、包业务能力:
1、BPO—业务流程外包:目前,简柏特(长春)有限公司已在长春成立,做BPO业务,同时,还有几家公司正在酝酿BPO业务。
2、软件外包:目前,已有东高科技、理想科技等公司与日本GE、野村综研、日立、丰田等公司,开展了外包业务。
二、外包优势:
1、人力成本优势:长春本地软件产业从业人员薪酬与京津、苏杭及大连等沿海地区相比偏低,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2、高品质、低成本的人居环境优势:长春高新区舒适安逸的生活环境、丰富的文化氛围、便利的交通、低廉的生活成本、完善的配套服务以及极具开放意识的生活理念,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前来安家置业。
3、通讯优势:长春软件园与各大运营商有着较好的合作关系,能将各企业的通迅运营费用降到最低,如10兆宽带费用,年费可控制在1万元以下。
4、地域优势:长春位于东部低山丘陵向西部台地平原的过渡地带。平原面积较大,台地略有起伏,地势平坦,便利交通。与日本、韩国等国家距离较近,对外包合作,有一定的便利条件。
长春软件园——产业出口基地和出口联盟
吉林省软件出口基地和出口联盟是在吉林省信息产业厅主持下成立的,现有企业会员28家,软件研发人员3000多人,产品行销日本、美国、欧洲、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会员企业的产品涵盖安全、银行、电力、制造业、教育、政府等领域。
软件出口基地和联盟作为吉林省软件企业与海外软件企业信息交流、沟通合作的桥梁,按照“平等、合作、互助、互惠”的原则,为企业提供更加紧密的合作机会,积极开展软件出口和外包业务。
长春软件园——人力资源情况
与全国主要城市相比,长春具有人才数量的相对优势。长春是中国重要的教育、科研中心,高新区内现有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18所高等院校,在校学生30万人。各学校IT及相关专业在校生近3万人以上,其中吉林大学是我国规模最大、在校生下数量最多的综合性大学。吉林大学软件学院、东北师范大学软件学院是国家级示范性软件学院。区内还有长春工业大学软件学院、长春工程学院软件学院两所国家级的软件技术学院。此外,针对目前我国软件外包出口的主要市场—日本,长春能够培养日语人才的院校较多,吉林省有16所,坐落在长春的有14所。现有日语在校生多达4500多人,应届毕业生近千人。长春市的日语人才还应包括历年毕业生,现有企业通晓日语的员工,以及在外地和出国的日语人才,共计在1万人左右。此外,长春市目前还有日本留学生1000余人,韩国留学生3000余人,这些人才都将成为长春市开展软件出口外包业务的骨干力量。
长春软件园——优惠政策
资金扶持
每年申报各类专项基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高新区风险投资及长春海外学人创业基金不少于2000万人民币。
税收政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行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2)企业所得税:软件企业人员薪酬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软件企业经双软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按15%的税率征收。
(3)关税: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家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土地政策
对进园购地建设的软件企业,高新区提供“七通一平”的土地,并实行优惠的土地价格。
房屋政策
对进园租用软件园高科技大厦用房的软件企业,享受比市场价格优惠一半的优惠政策,按每平方米月租2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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