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融水县旅游局关于元宝山国家森林公园野人谷景区详细规划设计服务采购的中标公告
依据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融水苗族自治县旅游局的委托,于2013年12月24日就元宝山国家森林公园野人谷景区详细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元宝山国家森林公园野人谷景区详细规划设计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RSG13-029
三、项目简要说明:采购元宝山国家森林公园野人谷景区详细规划设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3年12月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五、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3年12月24日
2、评标地点: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2号阳光100城市广场2号楼4层6室评标室
六、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元)
七、中标公告日期: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3日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2号阳光100城市广场2号楼4层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余杰
联系电话:0772-8855338
传真电话:0772-8855339
八、公告说明:
1、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一条第(九)点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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