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卧龙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招标...
卧龙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期工程项目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就卧龙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期工程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13年12月16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在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准时召开,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卧龙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WLZY-2013-ZG005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标段: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建造工程;
二标段:电子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电脑、打印机、电子屏等电子产品);
监理标: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任务。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于2013年11月4日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城建招标网》上发布。
四、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
南阳市三亚建筑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1394992.90元;
南阳市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1397023.28元;
南阳市建筑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1399021.37元。
二标段:
南阳市计算机技术中心为第一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506200元;
河南北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518880元;
南阳市天曦电脑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517140元。
监理标:
南阳市房建工程监理中心为第一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20000元;
河南四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20000元;
南阳天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20000元。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6281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377-6318906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7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就卧龙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期工程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13年12月16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在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准时召开,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卧龙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WLZY-2013-ZG005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标段: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建造工程;
二标段:电子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电脑、打印机、电子屏等电子产品);
监理标: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任务。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于2013年11月4日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卧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城建招标网》上发布。
四、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
南阳市三亚建筑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1394992.90元;
南阳市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1397023.28元;
南阳市建筑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1399021.37元。
二标段:
南阳市计算机技术中心为第一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506200元;
河南北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518880元;
南阳市天曦电脑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517140元。
监理标:
南阳市房建工程监理中心为第一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20000元;
河南四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20000元;
南阳天阁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侯选人,中标金额:20000元。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7-616281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377-6318906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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