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拟放宽大陆配偶在台工作权 不涉及考公职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大陆事务主管部门正就“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规划检讨,让取得台湾身份证的大陆配偶,从事台湾公教机关庶务性、无涉公权力行使的一般雇佣。
台湾“陆委会”昨天(27日)举行例行记者会,“副主委”刘德勋在会上回复提问作上述表示。
刘德勋说,在某些个案上,一些已拿到台湾身份证的大陆配偶不能从事涉及公务员体系的工作,但有些机关的工友、技工、临时人员等,不在公务员体系编制内,可以有些空间;但这不涉及大陆人士考公职。
“陆委会”表示,考虑到新移民权益,“陆委会”针对从事庶务性、无涉公权力行使、属于司法雇佣关系的部分,与相关机关会商研议,逐步检讨调整修法。
稿源:中国新闻网
说明:本文内容编辑整理自互联网公开渠道,转载仅作对信息共享之用,本站对本信息之真实性和可靠性以及文章本身的观点不持有认同态度。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政府部门领导人简历
各省历届省委常委名单
全国政府各部门人事变动公告
时政热点资讯信息
最新政府采购信息
最新政府中标信息
最新政策法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