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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11月底发“关爱”津贴 帮助贫困居民改善住所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本届香港特区政府上任以来,推动了多项协助有需要的贫困人士的措施。“关爱基金”最近推出的、协助基层市民改善居所环境,及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的“旧楼业主立案法团津贴计划”和“为居住环境恶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津贴”,后者更预计可于本月下旬开始陆续发放津贴予符合资格的申请者。

  分别接获1000及7300份申请

  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11日在其网上专栏《局长随笔》中介绍两项津贴的推行情况。他说,为改善居住环境,保障公众安全,特区政府近年大力推动有一定楼龄的大厦进行维修,但大厦是否有业主立案法团,及其运作情况是维修能否顺利展开的关键,而当局发现,大部分旧楼业主,尤其是自住的长者和没有经济能力的业主,要应付法团的日常运作开支,颇为吃力。

  为此,“关爱”发挥先导作用,于今年5月通过,由民政事务总署推行为期3年的“旧楼业主立案法团津贴计划”,为合资格的现有旧楼法团和新成立的旧楼法团提供实报实销形式的津贴,以减轻法团在基本运作开支上的负担,津贴每个合资格的项目,包括涉及法例规定的相关注册费、第三者风险保险、检查防火及机电设备、清理走火通道等的50%实际支出,上限为2万元(港币下同)。这是政府第一次以基金资助合资格法团的运作开支,鼓励更多大厦成立法团,促进大厦管理。

  “旧楼业主立案法团津贴计划”推出不足1个月,即截至10月底,在约4300个合资格法团中,已有近1000个表示有意申请,而由法团、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居民联络大使等打来的查询电话亦有500多个。

  “为居住环境恶劣的低收入人士提供津贴”则旨在帮助居住环境恶劣的低收入人士纾缓经济压力。津贴金额为1人住户3000元,2人住户6000元,3人或以上住户则划一为8000元,受惠人士须以月租或更长租期形式,租住私人楼宇内的房间/小室、阁仔或床位;租住民政署辖下的“单身人士宿舍计划”宿位;居住于临时房屋或无家者,住户入息不能超过指定限额,须没有领取综援及在港没有物业,租住私人楼宇内的房间/小室、阁仔或床位者,租金不能超过指定上限。

  有关津贴项目申请开始4星期,协助推行项目的小区服务单位已收到7300多份申请。

  秘书处更收到5200多宗电话查询,主要关乎申请资格,包括入息限额和居所类别等。秘书处现正审核收到的申请,并预计首批合资格人士可望于本月底前陆续取得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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