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洋港镇违规垃圾场屡禁不止 环保局禁令成废纸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听众拨打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洋港镇新建的垃圾填埋场位于赣鄂交界,距离下游居民的水源地仅有约300米。在接到附近居民投诉后,阳新县环保局认为该垃圾填埋场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但目前两个月过去,洋港镇仍在违规使用这个垃圾填埋场。为何上级环保部门的一纸禁令成了“废纸”?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洋港镇今年7月,启用了位于湖北、江西交界的垃圾填埋场。镇上每天4万多居民的生活垃圾,都被送到这里。而附近的居民很快发现,这个位于石灰山山腰上,面积约一亩地、深度有五六米,用来存放垃圾的大土坑,并没有进行防雨、防渗的处理。洋港镇沙地村村民吴先生说,村里人都担心地下水会被污染:“垃圾的污染,现在就是水的问题。每一家都有井,都是井里面的水。我们都去过镇政府,但是他不来改善,还是往这里拉。”
因为这个垃圾填埋场紧邻两省分界线,受到影响的还有江西省瑞昌市洪一乡的吴家村。村支部书记谈振华说,在通往垃圾填埋场运送垃圾的石子路两侧,分别挖有排水沟。雨季时山上的垃圾水会顺着沟渠直接流进位于垃圾填埋场下游几百米的水库。
谈振华:“这个是用过的医药瓶,还有那个啤酒瓶的垃圾,还有电池什么都有。下雨的天气,污水就会直接放到我们的水库里面。灌溉、饮水都是用那个的。下游总共村民是三四千人口,搞垃圾场我们老百姓就坚决反对。”
在垃圾填埋场,记者看到,倾倒在土坑中成堆的生活垃圾,从坑底一侧不规则的蔓延到附近的路上,大都有过火的痕迹。吴家村村民谈运玉说,倾倒来的垃圾在这里就地焚烧。
村民:那个影响可大了,他一烧起来,臭气冲天。生活垃圾,每天都烧。
为了印证村民们的说法,记者在垃圾填埋场附近蹲点,大约傍晚7点30分,一辆农用车卡车上山倾倒垃圾。随后记者赶到填埋场,可以看到新倒的垃圾上被点了火,山风一吹,越烧越旺的火苗燃起了呛人的烟雾。
记者:这个火光着大了是什么样?
村民:全部烧燃的话,就会很大火光。如果要是风向向我们那边的话,全部是臭气冲天。
江西省瑞昌市洪一乡乡长邓泽举告诉记者,他们也接到村民的多次投诉,并且也向瑞昌市环保局反映了相关情况。今年8月,江西瑞昌市环保局向湖北阳新县环保局致函反映相关情况。阳新县环保局回函表示:“将现场检查,该垃圾填埋场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未采取防雨、防渗、防漏措施,未建设相关处理设施,已要求洋港镇立即停止使用”。而目前两个月过去,倾倒、焚烧垃圾的情况依旧存在。
邓泽举:“他们(洋港镇政府)当时给我们的答复就是,他们尽量早点做环评。要是环评报告说在那里建不行,影响居民的生活生产,就把这个垃圾场撤掉。但是后来环评结果一直没出来,他就一直在运作。”
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对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设计与施工、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有着非常明确的要求。另外,根据湖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中,也对科学选择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提供了详尽的操作细则。那为何洋港镇政府面对环保禁令一再明知故犯呢?
在今年九月三十号湖北阳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洋港镇垃圾填埋场有关问题的函》中,提出了“洋港镇立即停止使用该垃圾填埋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提交垃圾处理场选址报告”等要求。那么为何目前洋港镇政府仍在违规使用这个垃圾填埋场?对此,洋港镇环保局龙岗分局局长卢润文表示:相关监管的前提还是需要政府的配合。
卢润文:本来就没有做环评手续,让它停止填埋场的运行使用。但是毕竟是政府行为,所以特别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它属于监管我们的,有些东西我们只能协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那么,阳新县环保局是否依法责令洋港镇限期整改呢?对此,卢润文表示:目前还没有下发处罚通知。
卢润文:限期是一个月的时间,要求把三同时和环评做好,它是没有按照限期做的。改处罚还是要处罚的,下一步可能要立案吧。目前政府在运作处理这件事情,实际上我们也只能协助它。
对于这个垃圾填埋场,县环保部门在下发一纸禁令后,遭遇了镇政府的“屡禁不止”。那么,为何洋港镇要一再“顶风作案”呢?对此,洋港镇党委副书记柯晓文表示,这个垃圾填埋场的确没有通过环评,也没有及时关停。
柯晓文:“我们刚开始使用的时候没有通过环评的,县里的环保局也下了立即停止使用的函。基于这种情况,我们决定重新更换地方,改为垃圾焚烧。从选址到建成需要一段时间,需要暂时性的存放一下,导致目前这个垃圾填埋场还没有关闭。”
柯晓文表示,这个垃圾填埋场从选址到施工,目前已经花费了大约10万元。现在因为环保原因要废弃不用,镇政府的确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接下来将在明年三月份之前,完成垃圾场的搬迁工作,并将旧址做无害化处理,填埋复绿。
柯晓文:“从当时选址到做了一个简易的装置到最后搬迁,这个过程之中是和国家环保的政策、周围老百姓的需求有一定的相背离的,政府肯定是负有一定责任的,这个是无法回避的。今年年底,春节之前,我们要把垃圾场整体搬到新址上面。对于旧址我们会采取对现有的垃圾进行生物的方法,焚烧、填埋,然后再栽树,我们会在阴历的二月之前将这个事情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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